“尋車”牽出三項違法,民警送出“雙重禮”!
2026-04-23 08:36:55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王輝 | 作者:許文君 | 點擊量:6498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許文君)近日,慈利縣公安局通津鋪派出所上演了一幕“劇情反轉(zhuǎn)”,一場“尋車”事件,卻牽出了一起無證駕駛無牌摩托車的交通違法行為。
4月7日,通津鋪派出所接到縣局情報指揮中心轉(zhuǎn)警:一男子報警稱其停放在杉木橋鄉(xiāng)某路段沒油的摩托車不見了。接警后,民警迅速聯(lián)系報警人,在詢問車輛停放位置和車牌信息時,男子支支吾吾、無法準確描述。

4月8日,車輛被找回,面對民警的追問,報警人卓某杰終于坦白:“都是沒有的……”原來,他不僅沒考取摩托車駕駛證,就連駕駛的摩托車也沒按規(guī)定懸掛號牌,屬于典型的“雙無證”違法上路。在駕駛過程中,他更是未按規(guī)定佩戴安全頭盔。

查清情況后,執(zhí)勤民警對當(dāng)事人開展嚴厲的交通安全教育,詳細講解無證駕駛、無牌上路、不佩戴安全頭盔的潛在安全風(fēng)險與法律后果。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關(guān)規(guī)定,針對其未按規(guī)定佩戴安全頭盔、車輛未依法注冊登記、無證駕駛摩托車三項違法行為,分別處以罰款 50 元、200 元、200 元,合計依法罰款 450 元。
警方提醒:請廣大駕駛?cè)艘詾榻洌厚{車上路前,務(wù)必取得相應(yīng)駕駛證,為車輛依法登記上牌,佩戴好安全頭盔,拒絕非法改裝和危險駕駛行為。讓我們共同遵守交通法規(guī),為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保駕護航!
責(zé)編:王輝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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