虛開商戶為求財,歪門邪路財不來
2025-12-31 10:15:18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陶江云 | 作者:余英杰 | 點擊量:12944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余英杰)近日,湖南省平江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掩飾、隱瞞犯罪所得案,被告人俞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,并處罰金。
2025年5月,俞某某為牟取不法利益,在上線的安排下利用無經(jīng)營行為的空殼店鋪辦理營業(yè)執(zhí)照,并借此在銀行開辦商戶碼、結算銀行卡。在明知是上游犯罪所得的情況下仍將商戶收款碼提供給上線進賬,并按約定的比例獲利。我縣居民周某某遭受電信網(wǎng)絡詐騙后報警,經(jīng)公安機關調取相應證據(jù),鎖定俞某某名下的商戶接收了涉詐資金。
法院審理認為,被告人俞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轉移,其行為構成掩飾、隱瞞犯罪所得罪,應當以掩飾、隱瞞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綜合俞某某的犯罪情節(jié)、認罪悔罪態(tài)度等情節(jié),依法作出上述判決。
近年來,平江法院通過打擊虛開商戶等掩飾、隱瞞犯罪所得行為,懲治關聯(lián)犯罪、切斷贓物鏈條的同時,還對同類從業(yè)主體起到了警示作用,維護了市場秩序,為優(yōu)化營商環(huán)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。
責編:陶江云
一審:陶江云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