愛花就偷?桑植警方抓獲一名“偷花賊”
2025-04-08 18:16:44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王輝 | 作者:陳嘉曼 | 點擊量:7482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陳嘉曼)古人云 “君子愛財,取之有道”,若將這份心思用在喜愛的花卉上,本是風(fēng)雅之事,可有人卻因愛花走上了歪路。近日,桑植縣公安局瑞塔鋪派出所成功抓獲一名 “采花大盜”,并追回被盜盆栽,讓這場因花而起的鬧劇終得落幕。

4 月 3 日,瑞塔鋪派出所接到轄區(qū)群眾焦急報警:“警察同志,我家門口種的金彈子不見了,我懷疑被人偷走了,麻煩你們來幫我看看!” 群眾利益無小事,接警后,派出所民輔警迅速行動,第一時間趕赴現(xiàn)場勘查。他們仔細(xì)排查周邊環(huán)境,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,同時通過走訪摸排周邊居民,收集線索。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,警方很快鎖定了嫌疑人彭某某,并于 4 月 5 日 19 時許,在其家中將其成功抓獲。

經(jīng)詢問,彭某某交代,自己平日里對養(yǎng)花極為癡迷。自今年 1 月份以來,他心生貪念,連續(xù)作案。沿著瑞塔鋪鎮(zhèn)至走馬坪白族鄉(xiāng)公路沿線,將多名居民家中種植的金彈子、海棠花等花卉,甚至連花盆一同偷竊。得手后,他便將這些 “戰(zhàn)利品” 種植在自家小院,試圖滿足自己的私欲。殊不知,這種以愛花之名行盜竊之實的行為,已嚴(yán)重觸犯了法律。
目前,違法行為人彭某某已被桑植警方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進(jìn)一步辦理中。警方表示,將持續(xù)加大對各類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,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財產(chǎn)安全。同時,也提醒廣大市民,愛好雖好,但要通過合法途徑滿足,切不可因一時貪念,觸碰法律紅線。
責(zé)編:王輝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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